退換貨作業
一、退、換貨辦法及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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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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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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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 品
狀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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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申請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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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檢附資料及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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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 理
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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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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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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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原有瑕疵(包括外包裝與產品品質)。
*產品短少或運送過程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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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拆封或使用與否皆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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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日起60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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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正本或影本。
*欲換貨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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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換原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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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需要,請先電洽業務諮詢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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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產品後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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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依照使用說明正常使用,並須保持正常使用後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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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票正本或影本。
2. 發票買受人印章。
3. 欲退換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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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原產品之購貨金額全額更換其他產品(不含運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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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更換之產品必須於辦理當日完成選購,且應於現場補繳差額;郵寄辦理以收到檢附文件及差額付款憑證後開始辦理。
*新更換產品金額與點數須較原購貨金額及點數多。
*換貨新開立之發票點數將不再計算於當月業績,且於換貨成立後,不再接受新開立發票之再次換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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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原產品之購貨金額全額退款(不含運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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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須扣除當事人因該項進貨而付出之佣金,其輔導事業代表因該項進貨所得之相關佣金也將自輔導事業代表的佣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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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貨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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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訂單內容不滿意。
*產品購買錯誤。 |
*未拆封且產品有效期限於六個月以上,並須為尚持續販售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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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日起一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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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票正本或影本。
2. 發票買受人印章。
3. 欲退換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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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原產品之購貨金額九折購回(不含運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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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須扣除當事人因該項進貨而付出之佣金,其輔導事業代表因該項進貨所得之相關佣金也將自輔導事業代表的佣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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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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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訂單內容不滿意。
*產品購買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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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拆封且產品有效期限於六個月以上,並須為尚持續販售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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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日起一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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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票正本或影本。
2. 發票買受人印章。
3. 欲退換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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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原產品之購貨金額全額更換其他產品(不含運費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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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更換之產品必須於辦理當日完成選購,且應於現場補繳差額;郵寄辦理以收到檢附文件及差額付款憑證後開始辦理。
*新更換產品金額與點數須較原購貨金額及點數多。
*換貨新開立之發票點數將不再計算於當月業績,且於換貨成立後,不再接受新開立發票之再次換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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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1. 接受辦理產品項目限為有計點數(PTS)的產品。
2. 美商美樂家公司委託製造或非美商美樂家公司製造之產品,其顧客滿意保證之期限、範
圍、內容由各該產品包裝之標示另為規定。